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通知
当前,全乡信访稳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并存在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的隐患。问题的根源还是在管党治党过程中,干部主动履职担当意识还有偏差,责任传导不够到位。为进一步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化解信访积案,不断凝聚全体干部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党委扩大会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信访稳定“首问负责制”
大力实行信访事项“首问、首访、首办”责任制,切实注重抓平时、抓基础、抓化解、抓反复,推动社会治理工作重心下移,面向基层。一是明确首问主体。凡是第一个接到信访人面询、电话的第一个网格员即为首问责任人。二是明确首问责任。要求首问责任人一经接访,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要责无旁贷地进行解决;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做好解释说明,指引办理,协调有关部门、人员一同解决。对于重点问题,经乡主要领导研究批准交办信访办牵头办理。同时要求乡村两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扯皮。三是明确首问过错责任追究。对不履行首问责任制,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