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建设高质量富美X提供坚强保障 ——在县第纪委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2022-03-11 176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建设高质量富美X提供坚强保障


——在县第纪委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X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回顾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十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了重要安排,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刚才,X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入学习、准确领会、强化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在县委和市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牢记初心使命,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按照上级和县委主题教育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各项活动,通过专题研讨会、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主题教育宣传片、举行专题报告会和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11次;梳理并建立了《X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检视问题台账》,检视出整改问题58条,实行销号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牵头成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以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和“办事难”问题为切入点,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抽检食用农产品240批次,捣毁制售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44处,刑事拘留30人,打击处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2人。


  强力开展专项整治。有序推动人防系统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县人防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梳理查找风险漏洞,逐项列出任务清单,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深化落实违建别墅清理,持续开展动态巡查监测,严格落实签字背书、零报告等制度,突出生态保护,明确处置程序,坚持依规依法分类处置。全县共排查认定违建别墅2处15栋,占地总面积40.84亩,总建筑面积4254.5平方米,其中4栋违建别墅全部拆除并恢复地貌,11栋违建别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违建别墅处置要求完成没收程序。


  (二)坚守人民立场,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组建暗访督查组,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开展扶贫专项督导;成立16个专项扶贫督导组对各乡(镇)的扶贫工作成效进行“推磨式”督导检查,做好监督的再监督。2019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0个,处理9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1人,组织处理51人,下发专题通报14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底数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处置,对未办结的新增的共11件问题线索挂牌督办,按时清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与政法机关顺畅高效衔接的制度优势,建立健全协同办案等六项工作机制,组织4个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2轮,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开展。2019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0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查处工作推进不力案件9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7人;查处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51件,党纪政务处分26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


  (三)助推基层减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盯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2019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0起,处理5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9人,下发专题通报11期。贯彻落实上级“基层减负年”工作部署和要求,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2019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8件,处理2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8人,下发专题通报3期。利用“科技+”手段和大数据系统,开展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检查,查处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公务用车问题线索59起,党纪政务处分6人,责令写出深刻检查通报批评32人。开展2轮工作作风监督检查,涉及47个部门单位,发现问题47个,整改问题47个。以整治“天价烟”“定制酒”等问题为切入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四)履行监督职责,严格精准执纪问责


  抓实抓好日常监督。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受理信访举报、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整改、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意见回复等形式,强化监督职能,实现近距离常态化监督。2019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15件,其中,谈话函询30件次,初步核实408件次;对个人进行廉政意见审核5088人次,对单位及先进集体进行廉政意见审核84个。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妥善运用“四种形态”,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2019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61人次,其中,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245人次,占比43.6%;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239人次,占比42.6%;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0人次,占比3.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57人次,占比10.2%。


  规范打造信访举报平台。投入40余万元,改造建设了来访接待中心,占地面积252平方米,设立专门信访接待室、谈话室,全面接入内、外网线路,配置身份证读卡器、分级录入扫描仪、高拍仪等设备,进一步规范了来访接待场所,营造信访举报良好环境,努力提升群众来访满意度。该中心的投入使用,为下一步建设检举举报平台,快速高效处理群众信访事项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强化政治担当,统筹推进“三项改革”


  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持续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联动机制和协作区工作机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县所有乡(镇)、村(社区)监察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2019年以来,各乡(镇)派出监察室处置问题线索340起,立案113起,党纪政务处分123人次,其中政务处分5人次,发出监察建议25件;村级监察组召开工作例会466次,对村级事务进行监督567次,开展群众评议419次,发现上报问题线索83起。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出台《关于深化X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推动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督促派驻机构认真履职。


  (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践行“两个维护”、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是脱贫攻坚、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巡察监督,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回应群众期盼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2019年完成对县委管理的92个党组织的巡察,常规巡察覆盖率达78.6%,巡察村(居)总数达164个,覆盖率46.5%。探索创新巡察工作管理机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书记专题会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对巡察报告和问题线索质量进行评价打分,促进提升巡察质量。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从优秀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中抽调人员到巡察岗位锻炼,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2019年以来,共计抽调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基层党建等各类专业人才参加巡察6轮129人次。2019年共向县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86件,处理83人,挽回经济损失194.53万元。


  (七)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教育预防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力消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19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301件,结案289件,党纪政务处分309人,留置4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6人。正确把握“三不”内在联系,坚持标本兼治,深化以案促改,加强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县委书记X同志亲自带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150余人到洛阳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会议,听取2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以身边事直击心灵、身边人警示一方。组织160个村居干部及相关县直委局和纪检监察干部210余人,参加公开庭审活动,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犯罪分子违法犯罪的心路历程,实现警示教育形象化、生动化和立体化,取得良好成效。2019年以来,全县筛选出典型案件187起,多层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69场次,累计有1.6万人次接受了警示教育,促使主动上缴违纪所得14.7万元。


  (八)提高素质能力,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坚持把全员培训和主题教育有机融合,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的18张培训课程光盘和4本配套讲义“口袋书”为主要教材,通过集中讲学、以考促学,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面提升专业素质,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稳步发展。2019年以来,共组织各类培训12次,培训1211人次,先后选派23人参与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9次,在全市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全员培训的效果在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展现。


  深入推动“6—45”整改落实。按照省市纪委“6—45”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五篇文章”为抓手,统筹结合,一体推动,实现全员全覆盖。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参与部门49个,参与人员216人,查摆问题6大类2250条,建立部门整改台账49份,制定整改措施2576条,针对所有问题,按照整改时限要求,逐个分析研判,逐条对账销号,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尤其在“质量篇”方面,创新推行案件形式审核、案件主审人、审理回避等10项制度和联合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逐步解决“查审不分”问题,确保基层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决落实市纪委“两个严于”的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工作机制,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零容忍”,以铁的纪律维护队伍的纯洁性。2019年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3起,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


  一年来,县纪委常委会深刻认识到,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强化理论武装、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准高质量发展的“制高点”;必须要坚守职责定位、做到“两个维护”,把准高质量发展的“立足点”;必须要坚守初心使命、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把准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必须要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准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必须要坚持严管厚爱、从严从实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把准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点”,对这些认识和体会,我们要坚持运用、深化发展、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也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对纪委监委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缺乏深刻认识,思维方式和工作状态还没有实现根本转变;有的履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对政治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够精准,效果没有充分体现;有的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监督乏力,“探头”和“啄木鸟”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仍有差距,对纪法规定学习不透,掌握不深,运用不准;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律己不严,不敢担当,影响了队伍整体形象。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强化压力传导、强化监督执纪、强化作风建设、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永恒的精神追求,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学出坚定信念、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站稳人民立场,把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思考谋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一丝不苟抓落实、锲而不舍搞整改的实际行动,把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转化为立行立改、持续整改的务实举措。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后续整改,细化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已经解决的,抓好巩固提高;尚未解决的,紧盯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不断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效。


  做实做细政治监督。进一步聚焦政治监督,督促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肃查处对上级及县委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行动上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等问题。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各单位党委(党组)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从基础制度和日常规范严起,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坚持上级党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县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以及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问题,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加强生态环保领域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洛河沿岸砂石采挖专项整治,重点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公职人员参与、入股砂石经营企业的,一律严肃查处。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民生实事、群众身边腐败作风问题等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一项一项落实见效,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大力纠正过于重视痕迹管理、检查考核名目繁多、文山会海等问题。


  切实强化巡察监督。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按照“六围绕一加强”要求,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方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基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有序开展常规巡察和村(居)巡察,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县委安排部署,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适时启动专项巡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部署要求,根据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工作安排,配合完成联动巡察。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等行为要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确保反馈事项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持续惩贪治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变种、新动向,每逢重要节日都要开展教育提醒、组织监督检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紧盯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支出变通下账、收送电子红包、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坚决惩治“蝇贪蚁腐”。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原则,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集中整治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作风纪律检查力度,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的监督,从严从快查处弄虚作假问题。针对民政、扶贫、教育等民生领域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加大“一案双究”和通报曝光力度,彰显政治效果。


  精准用好“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做实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贯通规、纪、法,发挥教育警醒、惩戒挽救、惩治震慑功能,拔“烂树”、治“病树”、养“森林”,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化。


  (三)推动完善制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完善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遵循规律、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通过考评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以线索处理、立案数量、结案数量、案件质量、审查调查安全、审查调查效率效果为主要考核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计分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正面积极、奖惩分明的激励和问责机制,切实形成良性的竞争态势。


  持续加强协作配合。制定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协作配合制度,依据执纪执法两项职责,合理进行分工,监督检查部门联系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重点为加强监督,主要运用监督执纪的第一、二种形态,审查调查部门以“一案一授权、一案一指定”的方式开展工作,最大限度排除阻力和干扰,深挖细查重大腐败案件,认真履行监督执纪执法两项职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修订完善协作区制度,合理调配监督检查室联系乡(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联系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联系乡(镇)和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健全“不能腐”的机制、强化“不想腐”的自觉;调整优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将机构改革后的县事业机构纳入监督范围,确保监督、监察对象全覆盖,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检视不足,避免出现厌倦懈怠、做表面文章。打牢“案”这个基础,筛选扶贫、环保、扫黑除恶等领域的典型案例,持续更新以案促改“资源库”,尤其注重筛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案发原因、过程和危害,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抓牢“改”这个目标,从每一个查处的案件中,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查找制度的漏洞以及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尤其注重查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方面、政治站位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强以案促改工作的针对性。和以案促改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坚持做到因案制宜、逢案必改,从案发单位向关联单位、系统领域等深化拓展,防止重面上一般化推动、轻点上精准施策治理,坚决杜绝把以案促改简单地等同于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造声势。


  (四)发挥监督作用,规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把日常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出台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立足把事管全、把权看严,坚持抓“大”不放“小”,“见微”又“知著”,不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性执纪、任性化处置。要树立“靶向”思维,在“深、准、透、实”上下工夫,重点解决监督对象政治意识不强、责任意识淡薄、履职不到位、工作不担当等突出问题,做到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抓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应用,年底前实现受理、办理、处置等工作信息化,助推日常监督见事见效。


  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强化执纪执法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健全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围绕政策落实、项目落地、惠企服务、审批流程等具体环节,开展专项监督,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中梗阻”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完善机制,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监督监管职责,坚决防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督促规范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精准执纪问责。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开展问责案例评查,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既防止问责不严、问责不力,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严格落实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有关要求,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坚决惩治贪腐者、问责庸懒者、查处诬告者、宽容失误者、保护担当者,促进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着力推动贯通衔接。坚持学习当先,夯实纪法理论基础。重点要学习好、掌握好《监督执纪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X省贯彻<监督执纪规则>实施细则》等,通过全员培训、跟班学习、交流沟通等方式,把学习《监督执纪规则》和学习《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贯通起来,强化法治思维和自我约束,做到执纪执法双施双守,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法衔接能力水平。注重实践练兵,实现纪法同向发力。在审查调查中,综合运用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实现法法衔接顺畅高效。加强与组织、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规范各部门责任及问题线索移送制度,确保问题线索不落空。按照《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建立重大、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通过与检察机关的共同磋商,进一步在案件定性、证据链条方面形成统一意见,不断提升案件移送质量。对公检法等机关移送的案件问题线索,根据管理权限,及时移送交办,落实党纪处分,推进纪法衔接。对涉及职务违法犯罪类案件,充分运用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既严肃执纪又严格执法。


  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持续加强全员培训,深入开展十九届中央纪委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活动,从严落实学习内容、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凡集中学习必随机提问,以考促学,人人过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严格落实“两个严于”的要求,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情况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纪检监察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公众形象的行为;严肃查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中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滥用职权、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问题。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化、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决胜全面小康,保障制度执行,提升治理能力,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果,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高质量“富美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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