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3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成果,减轻我市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压力,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做好相关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开展污染防治问题“回头看”,严防污染问题反弹,促进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经研究,我市决定从2023年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聚焦聚力各类污染场所,用足用好各种惩治措施,用最严格的制度、最刚性的执法守护绿水青山,为经济高质量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群众关注焦点问题强化监管,压实源头责任、落实工商企业责任,以严厉的执法力度倒逼其落实整治措施和环保管理。同时,加强执法力度,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做到巡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强化震慑效应,防止问题反弹,实现我市大气、地表水达到区下达标准,推进固废填埋点整治。
在污染防治巡查及督促整改的期间,按照源头治理、全面推进、分类处置、智慧监管的工作思路,依法依规开展污染治理工作,并做好相关指导服务,帮助群众和工商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责任分工
(一)成立2023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环保中心、经济办、经济办(整规组)、经济办(应急组)、农技中心、农技中心(河长组)、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办(城乡环卫组)、党政办、党建办、纪检监察办、财政办、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规自所(城市更新组)、规划建设办、城乡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办、农业农村办(林业园林组)、公共服务办、综合服务中心(劳动组)、出租屋服务管理组、综治办、综治办(信访组)、综治办(突击队)、司法所、派出所、消防队、市场所、供销社、供电所、供水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各网格长;各区县党组织书记、各区县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