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XX州对县级人民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精神,现将2022年度XX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全县学校123所,其中幼儿园46所(民办23所)、小学57所(教学点15个)、初中14所(民办1所)、民办九年制学校1所、高中3所、职校1所、特校1所;在校生70037人,其中学前12201人、小学29867人、初中13263人、高中7413人、职校7193人(全日制3010人)、特校100人;在编教师3474人,其中学前348人、小学1715人、初中925人、高中406人、中职55人、特校25人。
二、自查自评情况
认真对照《XX州对县级人民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分100分,落实各项指标主要做法及成效如下。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把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8次,县长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14次,研究教育工作。建立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2022年,联系领导到校作专题报告、为师生上思政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研。
二是按照建立和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要求,选好配强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发挥党组织作用。
三是在县教育局增设党建服务中心,由县委教育工委接管教育系统党组织46个、党员1110名,学校党组织全覆盖。将党建纳入学校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促进“三会一课”等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是健全少工委运行机制,成立县少工委,各级团委主要负责人为少先队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少代会制度,县委常委会听取少先队工作汇报,少先队工作经费从教育经费中列支,2022年县级团费32071元,用于少先队工作8060元,占25.1%。
(二)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1.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调整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一名党组成员任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教育督导工作,“三定”方案在县教育局增设“教育督导服务股”,为教育督导提供服务保障。开展第三届督学换届工作,配齐全县77所中小学和50所幼儿园(含附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全覆盖,建立并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督导调度会推进工作落实,责任区督学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2022年教育督导财政预算经费20万元,教育督导工作得到切实保障。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对专兼职督学进行培训,均达到40以上学时并取得合格证。
2.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2022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9106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调整预算数为1062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0625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2021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04922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06253万元,比上年增长619.67万元,增长0.59%。
3.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2022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支持的教育项目按期推进,补助资金下达5258万元,已拨付2299.21万元。教育附加征收县级库451万元,拨付教育数451万元。
4.及时划拨学校代收费用。2022年划拨支付普通高中代收费5613650元,支付率100%,划拨支付幼儿园代费用6067838元,支付率92.4%。
5.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落实省定标准。2022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年初预算500万元,全年共支付466.34万元,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中央和省级下达专项资金3690.71万元,州级匹配76.88万元,县级匹配76.88万元,全年共支付2962.26万元,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年初预算808.3万元,全年共支付705.96万元。生均公用经费使用由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共同审核、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
6.完善实验室建设。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执行12个班按1:1:1设立、24个班按2:2:1设立等规定,建立健全实验教学各项管理制度,开齐开足实验课程。
(三)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
1.加强体卫艺、国防教育工作。制定体育卫生、美育工作方案,配备专职教研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七年级均开设心理健康课并由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任教。各学校每学期开展1节以上国防教育活动课。近视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各学校均开展新生入学体检,2022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95.1%。
2.加强职业教育。加大XX职校办学条件改善力度,投资630万元建设学校食堂,投资130万元采购专业设备,实施1000万元贴息贷款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全日制学生规模达到3010人。完成4012人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任务。
3.加强教研机构及队伍建设。2022年财政预算拨付教研经费6万元,用于乡土教材的研究开发;在“三定”方案中设立教研股,配有专兼职教研员93人。
4.规范招生秩序。制定招生入学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落实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免试入学,杜绝公办普通高中超范围招生现象,做到“人籍一致”。做好考生权益保护工作,2022年中考参考率为67.10%。
5.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改革任务。优化调整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2021年5月20日以后无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台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严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学生占比为2.83%。
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制定实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出台文件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2022年全县公办园学生7867人,占比为64.48%。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新建居民区五格生态城按规定配建幼儿园。
2.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21年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综合差异系数小学、初中分别0.331、0.288,八个单项差异系数全部得到巩固。制定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攻坚行动方案,推进优质均衡。抓“控辍”保巩固,201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学生4136人,2022年秋季九年级学生3963人,巩固率为95.82%
3.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2022年普通高考一本上线142人(不含体艺),上线率4.88%,本科上线940人(不含体艺),上线率32.34%,本科上线完成州定任务。
4.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县6-16周岁残疾少儿319人,经评估鉴定为不适宜就读的21人,已入学269人,送教上门29人,入学率为100%。县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资金,2022年划拨经费20万元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用好中央和省专项资金,投资100.84万元实施特校食堂、教学楼地面等改造及三所普校资源教室建设。
5.消除大班额。2021年全县义务阶段 56人及以上大班额49个,2022年下降到4个;2021年普通高中56人及以上大班额100个,2022年已全部消除;全县义务阶段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
6.抓公办强校培育。2022年向省成功申报第二批公办强校计划项目学校9所,项目校总数达到13所,成立评估委员会,督促指导学校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召开推进会议,对第一批项目学校开展了中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