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XX州对县级人民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精神,现将2022年度XX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全县学校123所,其中幼儿园46所(民办23所)、小学57所(教学点15个)、初中14所(民办1所)、民办九年制学校1所、高中3所、职校1所、特校1所;在校生70037人,其中学前12201人、小学29867人、初中13263人、高中7413人、职校7193人(全日制3010人)、特校100人;在编教师3474人,其中学前348人、小学1715人、初中925人、高中406人、中职55人、特校25人。
二、自查自评情况
认真对照《XX州对县级人民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分100分,落实各项指标主要做法及成效如下。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把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8次,县长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14次,研究教育工作。建立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2022年,联系领导到校作专题报告、为师生上思政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研。
二是按照建立和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要求,选好配强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发挥党组织作用。
三是在县教育局增设党建服务中心,由县委教育工委接管教育系统党组织46个、党员1110名,学校党组织全覆盖。将党建纳入学校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促进“三会一课”等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是健全少工委运行机制,成立县少工委,各级团委主要负责人为少先队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少代会制度,县委常委会听取少先队工作汇报,少先队工作经费从教育经费中列支,2022年县级团费32071元,用于少先队工作8060元,占25.1%。
(二)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1.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调整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一名党组成员任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教育督导工作,“三定”方案在县教育局增设“教育督导服务股”,为教育督导提供服务保障。开展第三届督学换届工作,配齐全县77所中小学和50所幼儿园(含附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全覆盖,建立并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督导调度会推进工作落实,责任区督学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2022年教育督导财政预算经费20万元,教育督导工作得到切实保障。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对专兼职督学进行培训,均达到40以上学时并取得合格证。
2.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2022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9106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调整预算数为1062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0625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2021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04922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06253万元,比上年增长619.67万元,增长0.59%。
3.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2022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支持的教育项目按期推进,补助资金下达5258万元,已拨付2299.21万元。教育附加征收县级库451万元,拨付教育数451万元。
4.及时划拨学校代收费用。2022年划拨支付普通高中代收费5613650元,支付率100%,划拨支付幼儿园代费用6067838元,支付率92.4%。
5.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落实省定标准。2022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年初预算500万元,全年共支付466.34万元,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中央和省级下达专项资金3690.71万元,州级匹配76.88万元,县级匹配76.88万元,全年共支付2962.26万元,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年初预算808.3万元,全年共支付705.96万元。生均公用经费使用由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共同审核、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
6.完善实验室建设。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执行12个班按1:1:1设立、24个班按2:2:1设立等规定,建立健全实验教学各项管理制度,开齐开足实验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