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事业编人员引进与管理办法
为了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推动我校强校升本与可持续性发展,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本科为全日制的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也可引进人文、管理、信息化专业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但必须严格控制。
对于学校发展需要的健康管理与服务、养老、康复等紧缺专业人才,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国家承认的二本以上的本科生,但必须严格控制。
二、人员性质
引进人才采取人事代理的形式。人事代理是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为了引进人才采取的一种办法,属于聘用性质。
三、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必须把好综合素质关,坚持标准,严格考核,集体研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人才引进质量。
1、实行计划管理。由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制人才引进计划,报校党委会议批准,并在网上统一发布人才招聘信息,组织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