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为有效推进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健全我县企业养老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县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社、税务、教育、市场监管、住建、医保、社保、国资等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加强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依法缴费,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高参保率和缴费率,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保障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提升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扩面原则。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符合参保条件用人单位和个人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和缴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