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局机关纪委建设工作的十二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36号)、《中共XX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省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的通知》(X委办〔2022〕14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市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工作任务清单》》(X委办〔2022〕49号)精神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党委部署要求,现就加强市局机关纪委建设工作提出以下贯彻措施。
一、明确建设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公安部和省厅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适应机关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化正风肃纪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提高能力水平,让机关纪委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不断提高新时代市局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着力锻造过硬公安铁军,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