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加快促进我市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增强“XX品牌”的影响力和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有力推动XX综合经济实力实现新提升,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XX,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
(一)开展对标达标行动。组织全市各类企业认真学习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世界一流企业及德国、日本等对标单位的先进标准,找差距、补短板,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每年组织5家以上企业参与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对获得发布的企业在省3万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市再给予3万元奖励。
(二)加强先进标准研制。对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在省每个项目分别资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基础上,我市每个项目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到2025年,全市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达到100项以上。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主持起草的企业,积极争取省资金支持,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承担国家级、省级“系列技术标准创新族”的产业链企业,在省20万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市对每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标准化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3万元奖励。
(三)助推标准化示范建设。对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的企业,积极争取省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产业链企业,在省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市对每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标准化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3万元奖励。对在XX设立国际、全国、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工作(满一年)的单位,分别一次性资助50万元、30万元、5万元。
二、创新质量管理措施,全面提升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