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十项制度
1、干部学习培训制度
(一)坚持间周一次的镇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每月一次的党委中心组学习,学习应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完善学习的各项制度,落实学习的内容、时间、中心发言人,确实把学习落到实处。
(三)每次学习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总结学习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认真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党课教育,每次党课前要认真做好准备,确实提高党课质量。
(五)每年镇党委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选派镇、村干部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种培训,镇党委每年至少要举行两次由镇、村、组三级干部参加的农业技术培训及其他业务培训,以便提高镇、村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六)每年镇电教站要举行不少于24场次的党员电教化教育,推广农业技术以及学习各项党纪法规。
2、党委领导回避制度
(一)任职回避:党政领导的配偶子女、直系亲属、以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不得担任本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等部门的领导职务,不得担任与本人直接领导关系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职务。
(二)公务回避:党政领导在履行公务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夫妻双方的近亲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子女姻亲关系(包括子女配偶、配偶父母)的干部在职务任免、调整、安置、奖励、处分、调资、入党等问题时,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调查和讨论决定,也不得利用职权授意或暗示他人进行干预。虽不属上述范围,但本人或党委认为需要回避的也要回避。
3、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制度
(一)原则上对全体镇干部进行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是被评议人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
(三)评议的方式,中层干部由全体镇干部、镇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社区)实职干部评议,所有被评议对象都要经全体镇干部及村(社区)实职进行评分排序。
(四)年度考核于每年底进行,先由各支部自评,再经全镇机关干部投票评选,然后经党委会讨论决定。
(五)通过评议和年度考核,帮助同志找问题,提建议,以利机关干部素质提高。
4、党委领导工作制度
党委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合作的制度。党委一班人都必须自觉维护集体领导,保证党委会议决定事项,贯彻执行。各位党委成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按照党委岗位职责的要求,主动、积极、创造性的围绕整体目标抓好工作,做到立足分管、心系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