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巩固消防安全大检查百日攻坚战取得的工作成果,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网,压紧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围绕“两个根本”,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风险,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漏洞,结合实际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持续整治、务求实效,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努力实现“防大控小减亡人”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安全发展理念、消防安全责任、风险隐患整治、履职担当作为、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整治成效不够明显、难点问题悬而不决等顽瘴痼疾,深入攻坚克难。
重点解决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风险意识不强,没有真正做到统筹发展和消防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检查企业数量多、发现隐患数量少;监督执法“宽松软”,以检查代替执法,导致消防安全隐患存量大、增量快,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消防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等问题。特别是“政热企冷”“上热下冷”“时紧时松”“只说不做”“推诿扯皮”“避重就轻”“大而化之”“久拖不决”等突出问题。
全面排查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影院、医院、学校、养老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易燃易爆企业、城乡结合部、群租房、乡镇农村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和区域。
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和人员,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未组织开展消防演练,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未按照消防安全规定标准设计、安装和管理户外灯箱和广告牌,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等材料临时搭建房屋,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未按标准规范设置防火、防烟分区以及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分隔设施,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损坏瘫痪,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违规设置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品场所和员工宿舍,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动火动焊、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以及大风天气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行动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相结合,排查整治与行刑衔接相结合,自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分6个阶段进行,开展2个轮次排查整治。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8日至3月16日)
各地要组织制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列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属地、部门履行职责,压实企业责任,迅速全面启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表,明确专门的检查人员及其联系方式,做到铺满盖严、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