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提升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体品质,落实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管理要求,依据实用性、合理性、全面性的原则,严格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及公司的管理目标等相关文件,安全生产部确定对公司各部门、项目公司(含建设项目)实施巡查检查,编制巡查检查管理办法。该办法是实施巡查检查工作的核心指导性文件,确定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检查要点、总结考核等。
(一)巡查检查的目的
1.确保公司各部门、项目公司(含建设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安全文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达到管理要求,保证公司建设持续稳定的发展,为公司顺利完成各项绩效目标提供有力的保障。
2.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整体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管理办法的作用
1.作为巡查检查工作的核心指导性文件,规范了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使得巡查检查工作内容清晰,增强了可操作性。
2.将公司各部门、项目公司(含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定期检查作为一项管理制度确立下来,使其能按规范化的要求持续进行。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巡查检查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检查要点、总结考核等。
二、实施办法
各项目公司必须按要求向安全生产部报送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在建、新建等建设项目)备查,新增、调整、完成的项目及时更新并报安全生产部备查;安全生产部将对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单位下发书面整改或督办,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将如实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报送的建设项目包含内容:项目参建各方及责任人、工程基本情况、工期及计划安排、投资或合同造价、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等。
安全生产部负责收集、归类。
(一)日常巡查
1.每周依据所有在建项目制定下周巡查计划;原则上每日巡查,保证每周巡查完全部的在建项目。
2.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据实记录并拍照,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3.巡查中,由巡查人员根据存在问题的程度进行口头整改、书面整改或督办,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将如实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日常巡查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即行即该,或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巡查完成后,巡查人员根据工程巡查记录及现场照片,整理汇总编制工程巡查检查日报;资料汇总即形成完整的巡查检查资料,提请相关领导审阅,经签批后下发各受检项目的相关单位并交由资料员存档并发布。
5.督促受检单位整改并复查,形成闭合。
(二)季度检查
1.每年3月、6月、9月、12月进行季度检查。
2.每年3月、6月、9月、12月25号(若遇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开始,检查全部在建项目,重点检查日常巡查中问题较多的项目和重点项目以及对各部门和项目公司办公区域,制定月度检查方案。
3.根据季度检查方案,通知受检项目各相关单位做好受检各项准备。
4.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据实记录并拍照,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5.检查中,根据存在问题的程度进行口头整改、书面整改或督办,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将如实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6.检查完成后,检查人员根据检查记录及现场照片,整理汇总编制检查季报;汇总即形成完整的检查资料,提请相关领导审阅,经签批后下发各受检项目的相关单位,并交由资料员存档。
7.次月10号前通报季度检查情况,按通报要求执行奖惩。
8.督促受检单位整改并复查,形成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