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党校岗位业绩考核办法
2023-06-05 686

某市党校岗位业绩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激发党校专职教师的工作潜能,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改革绩效工资分配方式,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实现专职教师教学科研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精神,参照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本着务实管用,便于操作执行,责任明确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教师工作量(课时)计算

第一条每位专职教师全年基本工作量定为140课时(包括实际授课时数和教学活动、调研、科研工作、班主任工作等转化成的课时量)。

第二条见习期间的专职教师不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专职教师教学工作课时的规定:

1、专职教师开发新教学专题、并被采用的,每个专题按20课时计算;

2、每个教学专题授课一次按8课时计算。

第四条教学活动可折算为课时的规定:

1、参加教研活动每次按2课时计算(须有记录),但每年不超过7次(含7次);

2、专职教师相互听课每次按2课时计算(须有记录、评语并报教务处备案),但每年不超过7次(含7次);

3、专职教师参加学员论坛每次按2课时计算(须有记录并报教务处备案),但每年不超过5次(含5次)。

第三、四条的课时认定由教务处负责。

第五条专职教师参加调研活动可折算为课时的规定:

专职教师参加调研活动并写出调研报告每天按4课时计算(须有调研时间、地点、调研事项、课题名称等记录),并报教务处备案,但每年调研时间总计不超过10天(含10天)。

第六条专职教师科研工作可折算为课时的规定:

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按60课时计算;

2、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每篇按30课时计算;

3、在内刊发表论文,每篇按10课时计算;

4、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具有公开书号的专著(20万字以上),每部按160课时计算;

5、获得并主持完成省级部门课题和市级社科(联)规划课题,每个课题按30课时计算;

6、获得并主持完成省级社科(联)规划课题,每个课题按60课时计算;

7、获得并主持完成国家级社科(联)规划课题,按照完成课题的规定年度时间计算,从获得课题(文件)起,在课题期内,课题每年按160课时计算。若最终未能完成课题,原认定的课时量将从次年一次性扣除。

8、第六条中有多人参加的,主持人按60%课时计算,其余40%由参与人均分。

第七条参加学术论坛和经单位同意参加各级各部门举办的理论研讨会,每次按2课时计算,对获得一至三等奖的论文分别按8课时、6课时、4课时计算;在学术论坛上撰写中心发言稿的按4课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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