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财务活动,节约开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局财务管理,主要任务包括:
(一)正确执行上级财务预算计划,根据局的发展目标,参与制定本局的行政业务计划,编制经费收支计划,并定期分析计划的执行情况,当好领导的参谋。
(二)组织实施经费收支计划,按照各项收支规定,分析资金综合平衡,促进局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根据国家会计制度,做好局内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四)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加强局内部的现金管理,保护货币资金的完整和安全。按照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局内部固定资产及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监督。
(五)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上级规定。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对财务负总责,经常督促、指导工作,保障会计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权限。
(二)行政领导、财务主管、会计人员、出纳人员都要坚决执行财务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都有权制止,直至检举揭发。
(三)局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少花钱,多办事的精神,压缩一切可压缩的经费开支,积极协助和支持会计人员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使其在工作和生活保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四条本局经费收支预算计划的编制
(一)本局经费收预计划主要指年度预算,还包括医保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办理各种培训班经费收支预算等。
(二)编制经费收支计划,要遵循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收支平衡、留有余地、开源节流的原则,把工作生活需要与资金来源的现实可能性结合起来,力求详实、准确、合理。
(三)预算计划要坚决执行,不论是年度经费预算还是项目预算都不能随意突破。
第五条经费收入的管理:
(一)医疗保障局经费收入主要是指国家财政拔款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