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行业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方案
按照市县两级关于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通知要求,经X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畜牧行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安全生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翻身仗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深入开展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监管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提高畜牧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隐患积极性明显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意识显著增强;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和第一责任人的精准严格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力确保实现“三坚决两确保”任务目标,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
(三)工作要求。一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依法排查消除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二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分线,推动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三要压实属地责任。由党委政府加强统一领导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畜牧行业专项行动的责任分工,及时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持“严细实”作风,发扬斗争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和追责问责,排查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注重小切口、抓关键,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操作性,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企业和地方主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凡属企业自主检查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依法不予以行政处罚;凡属地方主动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到位的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上级主管部门一般依法不予挂牌督办;凡属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发现的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一律依法从重行政处罚;凡属上级督导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凡属因排查整治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直至予以“一票否决”。
二、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
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重点是养殖企业(包括高层养殖场)用房及场内配套建筑设施、养殖场户的贮存池、沼气池、沉淀池,屠宰企业、兽药企业、饲料企业、无害化处理厂等生产经营设施。要突出排查粪污处理设施,防止沼气中毒;要突出排查防火防爆设施,防止线路老化、畜舍增温、操作不当等引发火灾爆炸事故;要重点防范在建畜禽栏舍安全,防止栏舍倒塌、脚手架倒塌和群众误入工地引发安全事故。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聚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尤其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
坚持条块结合,重点提出有关工作任务如下:
2.抓紧抓实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要在推动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要按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组织本企业或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
3.从严从紧组织开展动火、有限空间、特种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深刻吸取近期锅炉等违规动火作业、沼气池等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检维修引发的典型事故教训,加强特种设备操作员等危险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其在进行动火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及其他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4.精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突出抓好指导服务和精准严格执法
1.严格遵守排查整治标准。要坚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原则,抓紧制定实施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已出台畜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提炼本次整治的重大隐患类型;尚未出台判定标准的,要结合实际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同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先行确定本行业突出隐患认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