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2022-03-11 111

2021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为全面做好2021年城市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城市管理人性化、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为目标,科学谋划“十四五”战略布局,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提高效能、突破创新,加快推进社会治理进程,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多元化投资,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走出一条具有长春特色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新路子。


  二、工作任务


  (一)巩固提升市容环境领域乱象整治成果。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体现街区特色和文化内涵,提升整体设计标准和档次;持续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严防新增违法建筑和已拆除违建复建现象,建立违法建设防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围挡建设标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强化对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实施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制度,大力推广新型智能环保运输车,引导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建设智慧工地和渣土监管系统,严查违规运输建筑垃圾行为,大力提高卸土场地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整治野广告,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对违法联系电话持续追呼、停机停号。全面清理各类违规占道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委、市规自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公安局、市政数局、省通信管理局、市文明办,各城区(开发区)。


  (二)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规范提升露天便民市场,对所有户外便民市场进行改造升级;对三环以内重点街路全面推进“拆围透绿”工作;继续加大“毁绿种菜”治理力度,对裸露地面及时进行硬化和绿化覆盖;加大铁路沿线、绕城高速沿线、轻轨延线和城市出入口的整治力度,持续提升火车站地区、机场区域环境,改善城市“窗口”形象;调整优化作业流程,进一步提升清冰除雪和应对灾害性降雪的能力;全面落实长效化管理机制,巩固提升旧城改造成果。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林园局、市规自局、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各城区(开发区)。


  (三)快速推进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加快推进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建设,快速构建以汽车拆解为重点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搭建辐射东北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中心和再生资源交易平台,以生活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为重点发展城市循环经济,实现变废为宝,资源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规自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德惠市。


  (四)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充分发挥各区、街道在“两个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将培育养成体系贯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始终,提高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继续巩固“垃圾不落地”收运模式,封闭式物业小区实施“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分类服务单位上门收集转运;开放式居民小区全面撤除垃圾桶,实行“垃圾不落地”收运;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生活垃圾收运网络的“两网融合”,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城区(开发区)。


  (五)全面落实社会化城市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度,通过“门前三包”智慧化管理系统的扫码查询、监督考核、投诉举报等功能,开展社会化监督考评,促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共商共议活动,推动城市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变,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履行社会化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各城区(开发区)。


  (六)加快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新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确保9月底前投入使用,同时筹备启动二期工程项目;尽快完成第二餐厨垃圾处理厂各项前期手续,确保年底前开工建设。启动朝阳、二道、绿园三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建设,逐步实现全市装修、拆迁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目标;在新区开发中配套设置环卫设施,对现有老城区内陈旧破损的移动式公厕、垃圾转运站等及时进行更换。做好蘑菇沟垃圾场封场的前期准备工作;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短板,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增加环卫机械化设备数量,满足城市扩张导致的环卫作业面积快速增长需求,对现有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各类环卫机械装备逐步进行更新换代。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委、市规自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城区(开发区)、德惠市。


  (七)大力保障5G新基建工程建设。成立5G新基建工程建设专班,研究破解基站建设选址难、进场难、施工难问题;组织开展存量基站专项治理;研究破解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宽带接入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管办、市政数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通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规自局、市林园局、市房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供电公司,各县(市)区、开发区。


  (八)不断创新“走遍长春”专项行动新形式。市城市管理局、市建委、市规自局、市林园局、市房管局、市生态环境局6个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走遍长春”专项行动。在新阶段要突出新形式、采取新措施,确保工作更加有实效,更加有针对性,真正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目标。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委、市规自局、市林园局、市房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城区(开发区)。


  (九)着力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现有数字城管系统,按照国家要求逐步进行数据整合,打造城市管理综合平台;继续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加快出台《长春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修订《长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政数局、市建委、市规自局、市林园局、市房管局、市生态环保局、市司法局、市供销社,各城区(开发区)。


  (十)不断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创新培训载体,完善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切实提升城管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倡导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宗旨教育,培养敢担当、能吃苦、讲奉献的过硬队伍。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城区(开发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城市管理工作摆到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共同参与。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各部门、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城市管理合力。


  (二)强化监督考评。完善城市管理监督考评制度,细化考评工作标准和流程,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机制,构建相关主管部门、第三方评价机构、市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多方面评价的综合体系,定时公布考评成绩,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三)加大宣传动员。加强与各级媒体的紧密联系和密切配合,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城市管理宣传工作,重点反映我市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优秀成果和先进典型,引导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主动爱护环境的热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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