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送学示范”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市委党校对旗县区党校的业务指导,促进全市党校系统教师能力素质的整体提升,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为总揽,以提升全市党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以提高党校教学质量为目的,以“送学示范”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市委党校优质学校、优质师资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党校教师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用学术讲政治”的水平,为促进全市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的
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旗县区党校教学、科研工作指导,教师之间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教研、驾驭课堂等专业水平,并以此为契机加快提升教师队伍的教学、教研能力,促进全市党校事业均衡发展。
三、具体做法
(一)发挥引领方向作用。及时传达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对党校提出的新要求,牵头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党校系统建设和发展规划,在每学期初及时向旗县区党校提供市委党校学期教学计划、办班计划,分享集体备课、试讲、说课、学员评教等经验,提高旗县区党校教学安排专业化水平。
(二)组织教师送课上门。选择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文化知识渊博、职业道德良好的专职教师成立送学示范队,深入旗县区党校开展送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