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遏制校外培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有效解决学生家长合理退费诉求;坚决防治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整体提升学生家长消费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2023年XX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培训领域“平安消费”的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
三、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开展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现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等各种名义实际开展了中小学生艺术、体育、科技以及其他非学科类培训的公司、机构、社会组织等,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确保实现全覆盖。
四、重点任务
(一)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排查和掌握校外培训机构实际招生人数和收费明细清单、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要聚焦是否存在超时段、超限额收费,是否严格落实政府指导价,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针对所有招收学员的缴费清单和转账凭证,重点核查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以任何形式的个人账户(包括微信、支付宝)收取培训费用问题。对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线索,要移交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