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单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实行全员廉洁风险防控,重点加强对处、科两级领导人员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风险防控。
第三条考核遵循程序简明、便于操作、适用管用的原则,注重成果运用。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组织机构建立落实情况。是否成立廉洁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工作职责是否明确;能否充分发挥作用。
第五条实施方案制定落实情况。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是否按照“全面排查、分类评估、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等环节部署工作;是否做到层层宣贯。
第六条廉洁风险排查情况。岗位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是否明确;是否按照“岗位自查、部门互查、组织审查、集体确认”的程序开展风险排查;对于查找出的廉洁风险点,能否按照廉洁风险定级要求,科学划分风险等级;能否体现责权相当的原则,并由主管领导审定;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否相互查找、审定廉洁风险;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廉洁风险是否由机关党委审核确定;处级干部的廉洁风险排查情况,是否报公司纪委监察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