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配备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xx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配备工作,扎实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半篇文章”,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既立足用活、用好政策,妥善解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实际问题,又坚持标准,不降格以求。在选拔配备工作中,推进交流,实行优化组合,逐步完善结构。通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配备调整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积极性,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为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选拔任用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三、任职资格条件
除具备《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在编事业人员;
(二)一般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正科级岗位人选,应当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五)在职在岗,且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六)具有中共党员身份;
(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提拔:
(一)突破职数限额和编制性质、擅自增设职位,违规提高职级待遇,或变通条件,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提拔的;
(二)其他影响提拔任职的。
四、拟选拔职数
根据有关通知,下设二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共xx名,其中xx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领导职数主任x名(正科级),副主任x名(副科级);xx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领导职数主任x名(正科级),副主任x名(副科级)。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此次拟进行的干部调整,涉及科级干部x人(正科级)。
五、选用程序
根据文件相关要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配备工作严格按照“事前沟通、任前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建议,经酝酿后形成工作方案,报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核查有关事项。对拟提拔任职人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任前审核,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确认有无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情形。
(三)事前沟通(预审)。主要领导或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副职与组织部沟通(预审)。提供干部调整请示,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改革前后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配备情况对照表、干部任免表、新提拔任职人选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情况登记表、机构改革不再安排职务人员有关情况说明、室务会会议记录(整理件)等情况。
(四)选拔任用
1.民主推荐。科级干部的选拔将采取民主推荐的方法。民主推荐包括个别谈话推荐和会议投票推荐。参加人员范围领导班子成员、机关正式在编人员、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确定考察对象。对得票相对集中的同志,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经领导班子研究后,列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1)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由两名以上中共党员组成考察组,必要时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2)发布考察对象公示。考察对象公示不少于5天,贯穿从考察到上会研究全过程。
(3)深入组织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法,全面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突出政治素质考察。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范围包括: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正职、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干部本人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并同考察对象面谈,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