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庆祝第39个教师节评先表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锚定全市教育“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目标,深化教育改革,激发教育活力,树立典范、表扬先进,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拟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开展表扬先进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躬耕教坛、强国有我。
二、活动内容
教师节期间在全乡开展表扬先进活动,表扬一批优秀教师、先进集体,组织学习宣传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及先进事迹,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展现新时期崇高的师德风范和时代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评选表扬捐资助学先进单位8个,优秀教育工作单位1个,捐资助学先进个人5名,热心助学好家长1名,优秀校园长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优秀班主任6名,模范教师7名、育人标兵2名,教学能手10名,优秀学生132名。
(二)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范围及条件。
1.评选推荐范围。全乡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2.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践行“立德树人”和“四有好老师”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进取,模范履行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其他条件
(1)优秀校(园)长。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任职校(园)管理有特色,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担任校(园)长1年及以上现仍在岗。
(2)优秀班主任。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所管理班级有特色且班风较好、班级整体学习成绩优异,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担任班主任2年及以上,现仍担任班主任的在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