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全市物业服务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7月16日住建部全国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要求,现组织立即对我县既有房屋建筑安全及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头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房屋建设安全管理,全面排查辨识全县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整治打击违法违规建设、施工、改造、私搭乱建等行为,做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一般性安全隐患及时处置、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同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排查范围责任分工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城区内违建和私搭乱建造成的影响房屋质量安全问题;
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县城规划区内住宅建筑及其附属的商业门店等建筑装修改建、加层等行为的排查;
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在建工程、县城规划区内公共建筑,含学校、医院、酒店、宾馆、办公用房等商业建筑装修改建、加层等行为的排查;
城建股: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等行业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村镇股:负责新建农房和既有农房改造、扩建等行为排查。
三、排查重点
(一)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排查整治
1.加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排查。持续推进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城市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补足工作欠帐,逐一排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公众聚集性场所等建设及运管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排查过程中要与发改、国土、城管、消防等部门主动对接,加强部门联动,对发现的未取得建筑立项、用地和规划许可手续的违法建设,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并跟踪整改情况,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2.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加大对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开工建设项目坚决停工整改;严肃查处物业公司擅自改变小区公共区域用途,住户擅自占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公共场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二)私搭乱建行为排查整治
3.严禁在公共区域内私搭乱建。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等公共区域私搭乱建行为的治理,严肃整治在城市公共区域、城市道路两侧、街巷内、乱堆、乱放、乱挖、乱设、乱建等各类乱象;对于废弃的缆线、立杆要分清归属部门,及时移交归属部门并要求限期清理。强化城市公共设施运营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整治基础设施工程、供水、燃气、供热、排水防涝、道路桥梁、市容环卫等公共设施的安全隐患。对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由城管执法局与规划部门对接认定并立即拆除。
4.严禁房屋违规改造。加强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及违规改造、违法搭建行为的监管,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房屋建筑使用的安全知识,督促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变门店、违规装修改造,违规搭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以及在房屋四周、屋顶、阴阳台等处擅自搭建各类建筑和辅助设施,利用房屋墙体、屋顶作为支撑私自搭建附属空间用作群众性活动场所的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门卫值班值守,全面开展装修材料进小区登记制度,及时对房屋产权人是否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用途或者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住宅外立面和外墙开门、窗开展监督,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