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人民政府20xx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方案(草案)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特制定《xx镇人民政府20xx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方案》。
一、票决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主体、群众参与”的权力运行机制,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二、票决事项
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一般应为当年度可以完成。
三、票决数量
在镇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由镇人大代表对镇人民政府提请的4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投票表决,表决后确定3件民生实事项目作为20xx年度重点监督和评价的项目。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和初选阶段(20xx年2月-4月中旬)
1.征集主体:镇人民政府。
2.征集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尊重民意、突出民生;公益均等、普惠共享;量力而行、先急后缓;可评可检、注重绩效。
3.征集项目要求:
(1)符合中央方针政策,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实施条件比较成熟,具有可操作性。
(2)在项目布局上,应具有代表性、全局性,以及惠及面广、受益面大、社会效益显著等特点。
(3)在资金安排上,应具有可行性,有明确的预算安排,尽可能把有限的财力和资源优先支持发展民生事业。
(4)在建设周期上,应具有可控性,一般能够在当年度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
4.初选程序:
(1)由镇人民政府对征集到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和初选,向镇人大主席团提出4件民生实事备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