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存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与技术服务指导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市火灾事故教训,本着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的主旨思想,在秋粮入库前,肃清粮食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提升全市粮食储存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粮食储存场所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粮食储存场所(粮库、粮食收购点等仓库和临时储粮场所)。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
三、工作方法
1.在秋粮入库前,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抓源头管控,突出火源、电源管理,帮助指导粮食储存场所提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在秋粮入库前,对于不积极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工作内容
1.单位(场所)建筑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区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消防车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是否充足、功能是否完整好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定期开展演练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和“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