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预案体系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市应急专项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2.2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2.3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2.4市应急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应急响应机制
3.1监测预警
3.2应急响应
4应急保障
4.1信息保障
4.2储备保障
4.3资金保障
4.4运输保障
4.5安全保障
5附则
5.1预案管理和演练
5.2预案解释
5.3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维护食盐供应紧张情况下市场稳定和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对食盐的基本需要。
1.2编制依据
依据《辽宁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省政府发布食盐供应应急预警或XX市范围内出现食盐供应紧张状态下的对食盐生产、加工、运输、供应、市场和社会宣传等方面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集中决策。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食盐供应应急协调专项指挥部集中决策,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1.4.2政企协调,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单位与食盐产、供、储、销企业在应急处置中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资源共享,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4.3健全机制,快速反应。建立健全食盐供应紧缺应急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1.4.4统筹兼顾,科学应对。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盐的供应,统筹兼顾各方情况。充分发挥专业团队作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与我市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食盐产、供、储、销企业制定的本地区、本单位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共同组成我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市食盐供应应急协调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专项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集中决策、协调指挥全市食盐供应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专项指挥部下设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工作组。
2.1市应急专项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市应急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XX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