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事故责任分析与履职对策思考
0.引言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是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各级党委政府因此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从严惩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和渎职犯罪,一大批危害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及相关贪污受贿、渎职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制裁,政府安监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岗位责任也随之增大,甚至在发生事故后,政府安监人员面临“一票否决”的处罚,不仅被取消评先树优资格,甚至频繁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基层安监人员称自己为“背锅侠”,这也导致政府安监人员辞职现象屡见不鲜。20xx年x月xx日,xx市xx名政府安监人员集体辞职;20xx年x月xx日,xx镇xx名政府安监人员集体辞职。
基于当前政府安监人员事故责任追究问题,特开展本课题研究。本项研究以20xx—20xx年xxx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为分析对象,其中: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xx份,重大事故调查报告xxx份,较大事故报告xx份,一般事故报告x份。本次统计从责任主体类型上划分为政府安监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及个人x类,重点从政府安监人员违法人员基本情况、违法行为、处罚内容、处罚依据x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开展政府安监人员责任分析,提出履职对策。
1.政府安监人员事故责任情况统计分析
事故等级与处罚人数成正比
xxx份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处罚人员共xxxx人。其中:特别重大事故处罚人数为xxx人,平均每起事故处罚约xx人;重大事故处罚人数为xxxx人,平均每起事故处罚约xx人;较大事故处罚人数为xxxx人,平均每起事故处罚约xx人;一般事故处罚人数为xx人,平均每起事故处罚约xx人。根据统计,事故等级越高,平均每起事故处罚人数越多,事故等级与处罚人数成正比例分布。
各类人员中政府安监人员处罚人数最多
xxx份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处罚人员共xxxx人。其中:政府安监人员处罚人数为xxxx人,约占总处罚人数的xx%;企业人员处罚人数为xxxx人,约占总处罚人数的xx%;中介机构人员处罚人数为xx人,个人处罚人数为xx人。根据统计,事故发生后,政府安监人员处罚人数最多,人数占总处罚人数一半以上,比应承担主体责任的企业人员高约x%。
各处罚方式中行政处分人数最多
事故相关人员的处罚方式主要有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分以及党纪处分等。根据统计,总处罚人数中,受行政处分人数为xxxx人,受刑事处罚人数为xxxx人,受党纪处分人数为xxxx人,受行政处罚人数为xxx人。根据统计,其中受行政处分人数最多,约占总人数xx%,受行政处罚人数最少。
建议处罚人员中未明确法律依据的占约x/x
根据xxx份事故调查报告中处罚违法行为人员依据的法律法规,统计出依据频率居前的法律法规。在xxxx个违法被处罚人员中,有xxxx人的处罚是明确提出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的,占总人数的xx%,其中xx%的处罚人员在没有明确指出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统计其中处罚依据法律法规情况,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行政处罚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其他更多的是党政处分。
2.法律责任
当前政府安监人员的处罚方式主要有刑事处罚、行政处分以及党纪处分三类,行政处罚不能适用于政府安监人员。其中党纪处分仅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针对特定对象且不具备安全生产行业特色。本次重点分析政府安监人员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两类。
刑事责任
政府安监人员的刑事法律责任主要涉及渎职犯罪和贪污犯罪。20xx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确定在渎职犯罪案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罪名x个,即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共计xx种立案情形。政府安监人员渎职犯罪一般多发生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行政处罚。在日常检查和复查中,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必要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安监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不处罚、乱处罚、擅自降低处罚标准。②事故处理。违反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私下与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接触,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罚未经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决定。③安全许可。不严格施行政务公开,办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证时违反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对未达到许可标准的企业或生产单位乱发放、违法发放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④安全评价。利用行政职权限制或允许安全评价机构进入某个地区或行业谋取私利,收取安全评价机构提供的报酬或其他利益。
行政责任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失职、读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机构正职负责人,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根据统计分析,政府安监人员行政处分的违法情形主要包括:①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②对生产事故瞒报、谎报;③日常监察中对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④行政执法程序违法;⑤利用公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等。
3.政府安监人员责任追究原因分析
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要求政府安监人员必须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