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委办公室工作规则
2024-02-19 692

县区委办公室工作规则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恪守忠诚、担当、服从、自律、务实、高效的总体要求。

二、严守工作纪律。不准传播小道消息,非议领导或他人;不准外带、挪用、私用公共资源;不准串岗闲逛、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维护公共道德和党委工作的严肃性;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打牌、手游、淘宝购物、网络聊天;不准在公共办公场所接待私人朋友;不准打着领导旗号办理私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经商办企业或实际经营控制某企业。

三、端正工作态度。要坚决服从工作大局、服从统一管理,不得推诿、敷衍塞责;搞好各业务口之间的团结协作,齐心协力推动办公室各项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承办责任人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严格履行职责,要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日事当日毕,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四、展现良好形象。办公场所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堆杂物;个人衣着得体大方,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接人待物要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答复问题要有政策依据,不得带有随意性,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或主动介绍到其它部门。

五、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工作日提前十分钟到岗、延迟十分钟下班(主要领导在岗时要顺延)。有事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或旷工;工作时间,因公外出要向办公室其他同志说明去向并保持联络畅通。请假三天以内的,须经分管副主任同意,三天以上的要报经主任批准。

六、每周一下午为办公室工作例会时间,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主要议题是研究有关问题,总结安排工作。办公室内勤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

七、每月第一个周五下午为支部集体学习日(党员活动日),主要学习党政理论、重要讲话、基础业务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可临时安排集中学习,包括最新政策法规、最新思想动态、最新精神指导。除集中学习外,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保证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自身的业务学习,做到精通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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