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公司党委要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的建设及公司各项事业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三条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三)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
(四)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
(五)坚持守正创新、正本清源;
(六)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四条公司党委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坚持和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相关纪律。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建设和用好网络平台。在全公司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在公司各项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做好研判引导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公司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
(五)加强对公司网上办公平台的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
(六)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做大做强网上正面宣传,提高网上舆论引导水平,优化网上舆论生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七)领导组织公司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对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要通过集团公司各类媒体、公司党内通报等方式表明立场,加以批驳,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应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八)做好公司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通知要注重与知识分子交朋友,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而行。
(九)建强公司班子队伍,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重视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各级子公司党组织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题责任。
(一)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三)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抓好分管部室的意识形态工作。
(四)公司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党群工作部、综合办公室、纪委、工会、团委及各直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公司意识形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