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与部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领导班子责任目标
部领导班子对区委宣传部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发展综合目标管理体系,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及时组织传达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部机关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
3.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结合部机关实际,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并督促落实。
4.组织领导部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督促各项纪律执行情况、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支持纪检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5.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切实使廉洁从政理念入脑、如心,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
6.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争创满意机关活动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促进机关工作依法、高效、廉洁从政。
7.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部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