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业务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区xx队伍全体监督执法人员、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分管工作负责人、单位场所安全管理人员、基层安全网格员等重点人群的法治意识、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结合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xx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安全业务培训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业务培训活动,对内,进一步激发全体监督执法人员学习、工作热情,提升业务素质,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执法整体质效;对外,使各级政府进一步提升安全工作统一领导能力,政府所属相关部门提升行业安全监管能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工作站(所)、村(居)民委员会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社会单位掌握开展日常安全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更好地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二、培训范围
(一)内部培训
各级xx机构监督执法岗位的全体干部、参与辅助执法的文员和开展防火工作的xx站指战员。
(二)外部培训
1.政府层面:市、县级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2.部门层面:区、市、县级政府所属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处(科)室负责人。
3.单位场所层面:安全重点单位、大型国有企业、连锁和物流企业(河北区域)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重点岗位安全管理人员,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类重点场所的安全责任人及其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基层网格力量层面: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治保主任,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工作站(所)人员,安全网格员,专职队、微型站负责人。
三、培训活动安排
(一)xx局层面
1.分岗位组织开展监督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支队分管防火工作领导、监督执法岗位业务骨干,重点培训执法理念,着力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2.发挥区安全委员会的平台作用,组织对区级行业部门、市级政府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行业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处(科)室负责人,以及大型国有、连锁、仓储物流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培训。
3.指导区教育、民政、文旅、文物、卫健等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场所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和标准化管理水平;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区委党校开展医疗机构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二)xx局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