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团中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发(xxxx)x号】文件精神,为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共青团中的优秀青年,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院特制订本方案.
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上先进,综合能力突出,重点考虑思政课学习实践情况以及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第二课堂”的表现;
年满18周岁,入团时间满一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
上一年度评议等级为优秀;
学习成绩绩点必须在2.0以上,且不能有一门以上没有通过的科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为“推优”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反分裂斗争等重大政治斗争中态度暧昧不坚决的;
(3)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
(4)信仰宗教或参加宗教活动的;
(5)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6)履行团员义务不自觉,不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对待团组织
分配的工作不主动,发挥作用不明显的;
(7)过去两年内曾受到团内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或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8)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分裂、暴恐活动、宗教极端等行为,本人在政治上思想上不能与其划清界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