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宣传工作方案
为积极落实房屋使用安全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全民房屋使用安全意识和隐患问题初判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原则。
二、工作目标
依托省住建系统安全宣教专项行动,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宣传“四进”活动,包括进小区、进社区、进物业企业、进装饰装修企业。通过构建多样化的房屋安全宣教格局,普及房屋使用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小区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协调乡镇(街道)、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地住宅小区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挂图、标牌等,定期在小区业主群内转发房屋使用安全视频短片,提升宣传效果。同时,应选择至少两个住宅小区进行深入宣传,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图册、口袋书、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扩大宣传声势。针对装饰装修、隐患整治、安全鉴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可采用“你问我答”的互动方式进行宣传,以提升居民房屋使用安全的法律意识和作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协调辖区内乡镇(街道)在社区醒目位置张贴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挂图,并选择至少两个乡镇(街道)进行深入宣传。重点宣讲乡镇(街道)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包括实行网格化、常态化管理,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以及未选聘物业服务人的住宅小区在进行装饰装修活动时履行装饰装修方案报备等职责。同时,应督促乡镇(街道)按照《X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三)深入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指导本地物业行业协会组织本地物业服务企业(加格达奇区不少于5家,其余县市区各不少于1家),每年开展一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集中宣贯和培训活动。重点围绕物业服务企业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的日常巡查、发现制止、及时报告以及装饰装修等工作职责进行深入宣传,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风险意识,提升隐患发现能力。
(四)深入装饰装修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协调本地市场局、税务局,组织本地装饰装修企业(X区不少于2家,其余县市区各不少于1家),每年开展一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集中宣贯和培训活动。重点围绕房屋装饰装修中禁止实施的擅自拆改房屋基础、削弱房屋构件承载力等行为进行深入宣传,督促装饰装修企业发挥专业优势,及时提示提醒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合法合规地进行房屋装饰装修,禁止为其提供擅自拆改承重结构等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服务内容。
四、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