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2024-04-24 657

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学习和工作,作简要交流发言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连续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的是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一、深刻领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涵要义

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158条,与2018版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其中:政治纪律26条,组织纪律15条,廉洁纪律27条,群众纪律9条,工作纪律13条,生活纪律5条,主要展现出五个亮点。

一是“两个维护”的要求贯穿始终。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三个务必”的要求,指导思想中写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是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要求,在指导思想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三是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如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党章规定,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

四是落实纪法贯通要求。如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等等,进一步完善了纪法衔接条款。

五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

二、深入理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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