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办法
2024-04-25 641

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理顺学校与院部的权责利关系,充分调动和激发院部办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推动我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根据《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XX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规程》《XX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是以权责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和院部两个管理层级。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学校部门的管理职能,明晰院部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院部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院部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组织,是学校的管理重心,是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的组织实施单位,对本院部教学、科研、学生发展、社会服务实行统筹管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具有充分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院部实行质量绩效考核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院部工作,以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院部工作,以监督制约为主要途径规范院部管理权力的使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会(常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会(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依法依规全面负责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专业建设、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专业建设、队伍建设、学生发展、科学研究、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制定政策、组织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服务保障。

第八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学生发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第三章学校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第九条党建工作

1.负责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

2.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党建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开展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

3.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员履职积分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和结构。

5.负责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做好党费收缴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6.负责开展全校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遴选及表彰奖励工作,做好学校星级基层党组织申报、初审、复核和评审工作。

7.负责领导学校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

8.负责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9.负责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老干部和离退休等工作。

第十条思想政治工作

1.负责制定实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监督和考核。

2.负责做好党的创新理论“三进”工作,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思政课教学,构建思政教育新模式、新格局。

3.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等学工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市级思想政治类教科研项目。

第十一条教学工作

1.负责制定全校人才培养方案整体框架和原则要求。

2.负责提出专业调整或改造的指导意见,组织专家审查和论证院部专业设置、申报和调整。

3.负责制定学校专业、课程建设规划,指导院部开展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作。

4.负责核定院部教学工作总量,协调全校公共课和跨院授课教师课表编排,安排课程总表。

5.负责审定院部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发展规划、课程建设规划和科研计划。

6.负责汇总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项目和成果。

7.负责全校“三教”改革工作,统筹推进院部“三教”改革。

8.负责健全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开展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制定全校教学评估标准,组织开展全校性教学评估,实行教学督导制度。

9.负责组织开展全校优秀教学成果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10.负责全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11.负责检查指导期末考试工作,督促考风建设。

12.负责制定实施全校实验实训建设规划,协调公共实验实训室管理和调配工作。

第十二条科研工作

1.负责制定实施学校科研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学校科研评价体系。

2.负责协调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研究基地建设有关工作。

3.负责组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评估,做好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

4.负责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推进科研成果转化。

5.负责组织校级重要学术会议,协调各院部学术活动。

第十三条学生发展工作

1.负责研定全校学生工作重要政策、重要制度、重要工作、重要事项。

2.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和服务等规章制度,统一领导全校学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二级学院学生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活动。

4.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处理。

5.负责学生社团审批、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调查处理严重违纪学生及跨院违纪事件。

7.负责制定实施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统一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二级学院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聘任、培养和考核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评先评优及表彰奖励工作,统筹做好全院学生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

9.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务工作。

10.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检查、督促和考核二级学院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工作。

第十四条人才人事工作

1.负责制定实施学校人才人事管理制度和人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指导院部人事制度改革。

2.负责全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核定院部岗位职数和人员编制,制定岗位职责。

3.负责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4.负责审定教职工校内调配事项及院部进人计划、外聘人员拟用计划和招录结果。

5.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评聘工作。

6.负责审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监督院部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工作,做好在编和外聘教职工劳资、社保等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院部年度目标质量绩效责任考核工作和教职工年度考核。

8.负责指导院部人员聘任工作,做好落聘教职工分流工作。

9.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院部人才人事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

1.负责制定实施学校财务发展规划与建设计划。

2.负责制定实施学校财经管理政策、财会规章制度。

3.负责研定学校财务重点工作、重要决策和重大决定。

4.负责编制全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分配各类办学经费,安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跟踪问效。

5.负责编制各院部处室包干经费预算,做好全校各院部处室财务报账工作。

6.负责审核各院部年度财务预算和各院部年度财务决算。

7.负责审核各院部预算的二次分配方案,统一会计核算,审核各院部上报的各类报表、票据。

8.负责院部预算执行调控和监督。

9.负责筹措学校办学经费和发展、建设、科研资金。

10.负责全校各类办学资金的管理和核算,集中管理银行账户和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11.负责全校收费工作,指导、监控学校各类收费行为和各项经济活动。

12.负责院部财务年度审计。

第十六条招生就业工作

1.负责制定实施招生政策和制度,编制招生计划,统一策划和组织招生宣传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学生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招聘洽谈和就业跟踪服务工作。

3.负责统筹全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指导院部开展就业与创业课程建设和创新创业工作。

4.负责选派、管理、考核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

5.负责审核调整院部招生就业经费。

6.负责制定实施全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规划,统筹推进院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及各项工作。

7.负责全校招生就业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管理考核工作。

第十七条对外交流与合作

1.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总体规划和规章制度。

2.负责开展校际战略合作交流,协调二级院部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搭建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

3.负责选聘优秀外教来校任教任职。

4.负责学校外事管理工作以及学校师生因公出国(境)的选派工作。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如果喜欢本篇内容,请赞赏鼓励哦!
尚未有人赏赞,赶紧来一个吧
查看更多>>
请选择打赏类型
¥0.01
¥1
¥365
¥188
¥99.99
¥66.6
¥52
¥6.66
¥6
赏赞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精选留言
我要留言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办法

链接地址:http://www.haowenso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93366.html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