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上讲话
2022-03-11 125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好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持续保持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上新台阶,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能力,坚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清醒看到,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威胁党和国家政治安全。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四风”成为腐败滋长的温床。在这样的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提高政治判断力,必须深刻认识各类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腐败是危害党的健康肌体、损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对执政基础的破坏力最大、杀伤力也最大,是最容易颠覆政权的问题。我们党长期执政,既具有巨大政治优势,也面临严峻挑战,其中最大的威胁就是腐败。首先,反腐败事关捍卫党的性质宗旨。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如果腐败滋生蔓延,就会侵蚀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底色。其次,反腐败事关人心向背。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4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再者,反腐败事关党和国家政治安全。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往往相互交织、相互渗透,极易在党内形成利益集团,产生政治隐患,危害政治安全。反腐败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民族复兴、人民福祉,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二)提高政治领悟力,从政治上领会体悟党中央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决心意志。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力挽狂澜的气魄和胆识,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聚焦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对政法系统腐败严惩不贷,对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涉黑涉恶“保护伞”一查到底。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到“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再到“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出了一条卓有成效的路子。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22.9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70.3万件,谈话函询36.4万件次,立案61.8万件,处分60.4万人(其中党纪处分52.2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27人,厅局级干部2859人,县处级干部2.2万人,乡科级干部8.3万人,一般干部9.9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9.8万人;2021年3月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法的工作报告指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2万件2.6万人,对赵正永判处死缓、终身监禁,对赖小民判处并执行死刑,彰显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三)提高政治执行力,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方向、路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晰知难而进的方向感,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的深刻内涵,深入领会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坚持反腐败斗争基本方针,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使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压实政治责任,凝聚反腐败协调工作强大合力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我们党在坚持不懈地反腐败实践中总结形成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形式。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既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又要加强同其他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自觉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框架下形成联合作战格局,充分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

(一)注重协同协作。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指挥中心”和“协调枢纽”作用,积极协助县委组织、部署、督促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问题,切实将执纪执法单位有效组织协调起来,做到纪法有效衔接;要定期向县委汇报反腐败工作和重要案件查处进展情况,保证县委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反腐败工作动向,指导反腐败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要实行重大案件事前报告制度,各执纪执法机关在查办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时,要及时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报告,并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协调小组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牢牢把握案件查处的正确方向。同时,县委将坚定不移支持反腐败协调小组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协调小组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当好协调小组的坚强后盾,为协调小组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各成员单位要坚决服从统一领导、听从指挥调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一盘棋”的办案的作战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凝聚整体合力。要重点完善查办案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集体研究讨论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严格执行办案人员回避制度和执纪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要进一步拓宽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要坚持沟通协作,认真落实案件和案件线索相互通报、移送机制,确保需要通报、移送的案件和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对接到位;要坚持同向发力,在查办重要复杂案件时,合理使用调配办案力量,优化办案资源配置,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规范、无缝衔接,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真正起到惩腐、肃贪、震慑的作用。同时,县委反腐败组织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做细做实日常工作,搞好工作衔接,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的有关案件情况,推动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督促落实。对于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积极作为,对协调配合中出现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成果运用,发挥治本功能。要“以查促教、以案促改”,坚持把查办案件与教育保护干部相结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扶贫领域、社会服务和安全生产等领域的重大典型案件进行通报,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说纪,受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纪法效果。要“以查促建”,坚持把查办案件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把查办案件与改进管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相结合,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深入剖析案发原因,积极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以查促防”,坚持把查办案件与规范权力运行相结合。通过查办案件点业析,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权力越大、监督越严,权力越集中、监督越公开。要把科学配置权力与有效进行监督结合起来,把监督关口前移,强化党内民主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干部在监督下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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