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xx县法官员额制改革及员额法官履职基本情况
(一)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情况。司法体制改革开始后,xx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借鉴先行试点法院的成功经验,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方面,市中级法院核定xx法院的入额法官比例为34%,其中首批入额比例30%。xx法院严格按照遴选程序,于xx年1月,完成首批30名入额法官遴选工作。于xx、xx年又相继完成第二批、第三批入额法官的遴选工作,把优秀法官遴选到审判一线,全面完成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目前法院有政法专项编制91名,在编84人,其中员额法官29名。员额法官年龄分布情况为35岁以下4人,36岁至45岁4人,46岁至50岁5人,51岁以上16人;平均年龄49岁;学历构成均为本科及以下学历;员额法官职务分布为院领导5人,庭长9人,副庭长4人,普通员额法官11人。
(二)员额法官履职办案情况。
xx年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以来,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和结案数逐年上升。xx年、xx年、xx年、xx年1-10月受理案件数分别是xxxx件、xxxx件、xxxx件、xxxx件;结案数分别是xxxx件、xxxx件、xxxx件、xxxx件。也就是说实行员额法官办案后,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在逐年上升,工作量不断增大。而从主要审判质效指标考察情况来看,这几年除一审服判息诉率差强人意外,其它的如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民事案件调解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等或优于或接近绩效考评要求。
总体来说,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以来,通过员额法官的认真履职,县法院的工作成绩显著。案件受理、结案数均呈上升趋势,未结案件数呈下降趋势。审判质量和效果指标总体运行良好,重要审判质效指标有所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态势总体向好。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推进,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案多人少,员额法官办案压力进一步加大。员额制改革后,法官人数明显减少,尤其是5个人民法庭,只有7名员额法官,往往是“一带二”,即一个员额法官带两个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虽然xx法院目前人均办案数尚未达到绩效考评指标要求,但近几年案件受理、结案数均呈上升趋势,案多人少显示出办案法官力量单薄,本由法官助理、书记员完成的工作法官也要做,从法官只负责判案角度来说已经不能实现,法官审判职能未能充分发挥。而且改革后员额法官对自己办理案件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他们不可避免地承受着办案质量上的压力。
(二)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矛盾凸显。部分法官对新法律学习不够、对新类型案件适应能力不强、庭审驾驭能力不高、裁判文书论理阐释不到位、司法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院审判绩效的提升。从这几年的一审服判息诉率来看,这个重要的审判质效指标连续三年没有达到绩效考评指标要求,上诉案件改判率及发回重审率呈上升趋势,审判质量和效果指标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