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典型经验
2024-06-11 444

xx区作为全市首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改革试点单位。原属xx市道路运输管理局xx区分局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将整体移交xx区交通运输局实施,并且移交的事项需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一、改革试点前工作情况

在经过行政审批事项历次改革后,xx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方面主要涉及:公路工程建设方面审批、公路路政管理方面审批和道路运输行政审批。其中公路工程建设和公路路政管理审批已基本移交xx区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xx区交通运输局仅保留x项行政审批或确认事项,xx区道路运输行政审批均在xx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办理。但由于xx区为建成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xx市道路运输管理局xx区分局且行政审批事项均未进驻xx区政务服务中心,因此xx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无法实现“一窗通办”和“一网通办”。

二、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xx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xx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昆交通〔xx〕xx号)文件要求,xx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先行在xx区和xx市开展改革试点。

在经过近半年的试点改革准备工作后,xx区完成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装修和xx省运政专线接通等前期工作。xx年xx月xx日,xx区道路运输行政审批正式进驻xx区政务服务中心,xx区成为xx市首家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实现“一窗通办”的地区。

三、改革试点经验

(一)行政审批联合踏勘制度

随着改革试点推行,xx区交通运输局结合新下放职责,为便于与区运管分局在审批阶段实现工作交接,同时兼顾双方履行监管职责,经协商并经上级部门同意,xx区道路运输行政审批试点由区交通运输局和区运管分局联合踏勘的方式开展现场踏勘,并签署联合踏勘意见;现场踏勘完成后,由区交通运输局依据法定程序出具审批意见。

(二)完善审批信息推送和对外公示制度

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区交通运输局每半月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在xx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半月内行政审批信息;每月初向区运管分局、xx中新区建管局和经开区规建局抄报上月行政审批信息;同时,针对部分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申请人在承诺期满后未按照承诺完成相关事项的,区交通运输局通过xx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示完成后给予撤销审批。

(三)建立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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