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2024-06-24 19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重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把审计摆在治国理政更加重要的位置,围绕加强审计工作、完善审计制度、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中,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对国有企业而言,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加强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等相关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是对单位自身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一种评价活动,对单位加强权力制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单位廉政建设起着重要作用,能够有效促进单位经济活动健康发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企业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视不够。内部审计能不能发挥其重要作用,主要取决于企业领导是否重视,重视的程度有多大。目前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从思想上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视不够,认为每年都会有专职国家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内部审计可有可无,同时认为财务人员只要把账务处理好就不会存在什么问题,内部审计只是走走过场。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内部审计相关制度要求,企业应该从自身特点出发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但是很多企业领导由于缺乏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受企业规模的影响,部分国有企业在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方面关注度不高,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一些国有企业甚至未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使内部审计部门无章可循、无据可依,从而导致内部审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同时企业也没有合理安排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流程不规范,有些内部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也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内审人员配备不足。内部审计机构是企业内部设置的具有独立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主要任务是检查和评价企业的各种经济业务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既没有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也没有明确承担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一些企业内部审计职责和财务部门混为一体,不配备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由财务人员兼任审计人员,存在自己审自己的问题,导致财务人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不能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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