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极端化宣讲稿汇编(新疆)
2024-07-04 713

目录

去极端化宣讲稿范文(1)

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去极端化路子(2)

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工作是全球反恐、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3)

新疆“去极端化”工作的进程和举措(4)

 

去极端化宣讲稿(1)

去极端化是一项长期任务,与极端主义斗争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决定了去极端化工作应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不应寻求立竿见影的效果,而应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

宗教极端主义是指与宗教相关的偏激意识形态,去极端化意即消除宗教极端主义。中国语境中的去极端化,在国外语境的对应词是去激进化(deradicalization),后者源于激进(radical)和激进主义(radicalism)。这决定了二者虽大体相同,却各有侧重。去激进化注重个人层面,即对偏离正信的激进分子进行纠偏、矫治,使其重拾正信,回归社会。其手段包括正信规劝、社区支持和技能培养等。去极端化的含义更为宽泛,侧重社会层面,即消除个人和社会层面一切可被定义为宗教极端的现象和行为。其手段不仅包括对极端分子的矫治,还包括通过社会治理,消除宗教极端主义的表象和思想根源。同时,极端主义是恐怖主义的意识形态基础,去极端化与反恐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去极端化是预防恐怖主义的柔性方法,这决定二者在方法和手段上的分野。

一、极端主义的根源与表象

极端化的原因较为复杂,贫困、文化素质低等因素都不会自然地导致极端主义。宗教本身也与极端主义无关,没有一种宗教鼓励无条件的暴力行为。然而,关注精神世界和彼岸来世的宗教,并不能使信徒避免遭遇政治、经济、社会问题。极端主义是社会问题投射到宗教后产生的结果,一部分信徒从宗教中寻找精神慰藉,而另一部分人却试图从宗教中寻找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这便导致宗教工具化,为达成某种政治目标服务。

就伊斯兰教而言,极端主义主要源于对现代性的不适应,殖民主义、外来干涉、文化冲击、社会不公导致激进主义者通过偏狭阐释宗教教义,为激进行为寻找依据。极端主义主要表现为缺乏宽容精神,批判非穆斯林和伊斯兰教其他教派,以及地域性伊斯兰文化,全盘否定现代性和文化多样性。其激进性体现在如下几点:

一是宗教政治化,政治宗教化。在一些伊斯兰国家,政权利用宗教统治,反对派利用宗教反叛。政治伊斯兰就是后者的产物,它把宗教作为达到政治目标的工具,其第一属性是政治,而非宗教。政治伊斯兰以宗教革新运动的面目出现,但方法论上又表现出向后看的历史主义,成为否定现状、反对现存政治体系和秩序的批判哲学。政治伊斯兰将伊斯兰国家积贫积弱、屡遭欺凌的现状归因于偏离先贤正道,从而将政治与宗教联系起来。然而,试图从宗教中寻找革新和发展的方案,使政治伊斯兰出现目标和手段的背离。从宗教中寻找富国强兵之道,显然徒劳无益。

二是歪曲经训,篡改教义。极端分子无视经文的“降示背景”和语境,以及历代经注学家的共识,断章取义地诠释经文。这说明极端主义不是伊斯兰教的主流和常态,而是宗教被异化和歪曲后产生的政治意识形态,是打着宗教旗号的暴力思想。

三是唯我独尊,否认教派和文化多样性。不同教派的存在有其历史和现实原因,内部分化出不同派别是所有宗教的常态,对此应求同存异,而非强调差异,激化矛盾。伊斯兰教是全球性宗教,世界各地穆斯林履行同样的宗教功修。同时,伊斯兰教在各地均受到本土文化和习俗影响,带有各自的地域特色。这种文化多样性本是伊斯兰文明的宝贵资源,却被某些人断为异端。

四是抛弃伊斯兰教宽容精神,仇视非穆斯林。激进主义者以非黑即白的二分法看问题,将世界分为“我们”和“他们”,将事物分为“伊斯兰的”和“非伊斯兰的”,并滥用伊斯兰教“忠诚与抗拒”原则,煽动对非穆斯林的仇恨。激进分子不顾《古兰经》有关经文的“降示背景”,故意断章取义,无视经训中大量鼓励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和睦相处的内容。实际上,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共同生活是普遍现象。比如,《麦地那宪章》鼓励穆斯林和犹太教徒和平相处。在伊拉克、叙利亚,甚至耶路撒冷,基督徒和穆斯林也长期共生共荣。

五是抬高身份边界,追求日常生活的绝对清真化。一些无关清真的事物被贴上清真标签。而这些日常生活的“清真”标准,往往是某种极端派别制定的行为规范。这样,一些穆斯林不知不觉地成为极端主义的俘虏。

二、去极端化的途径

极端主义在我国的传播与境外思想渗透密切相关。去极端化是理念之战,关乎意识形态安全、社会稳定和宗教和顺。因此,每个公民都应认识到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穆斯林作为极端主义的最大受害者,更应自觉抵制极端思想。去极端化工作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如亲友支持、社区工作等。但无论穆斯林占多数的伊斯兰国家,还是穆斯林作为移民的西方国家,在国情、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状况等方面,与我国明显不同。因此,需要因地制宜,通过以下途径,做好我国去极端化工作。

一是坚持中国化方向,树立宗教自信。伊斯兰教虽为外来宗教,但传入中国已逾千年,中国穆斯林是世居公民。“以儒诠经”、中式经堂教育等都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成功实践,伊斯兰教在中国已形成独特的信仰体系、文化习俗和经学传统。今天,中国穆斯林不再需要外人教他们吃什么、穿什么,怎样礼拜,如何把斋,更不需要引入新的教派和所谓“正统”的教义。况且,正在极端主义、教俗矛盾、教派冲突的漩涡中挣扎的阿拉伯世界,其宗教实践也少有可资借鉴之处。

宗教自信和文化自信是抵御极端思想的有力武器,中国穆斯林应提高鉴别力,拒绝那些把政治与宗教混为一谈的极端思想。中国穆斯林首先应当做好自己的事,国内的事。

二是加强解经工作。伊斯兰教的经典是恒定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和阐释,并引导其与中国社会相适应。误解经典,断章取义,是当前极端主义的根源。因此,解经作为去极端化的基础性工作,是当前伊斯兰教工作的重中之重,应通过有针对性的解经,揭批极端主义,引导穆斯林走中正之道。同时,应加强伊斯兰教经学院宗教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培养一批爱国爱教、学养深厚的教职人员和专家学者,从极端分子手中夺回宗教解释权。

三是依法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去极端化包含世俗化的层面,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等根本方针,均要求宗教退出公共领域,回归私人领域。然而,去极端化的目标不是消灭宗教,或动员信徒放弃信仰和习俗。去极端化工作应依法合规地开展,尊重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因此,打击极端主义的同时,保护合法宗教活动,是去极端化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去极端化是一项长期任务,与极端主义斗争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决定了去极端化工作应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不应寻求立竿见影的效果,而应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

 

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去极端化路子(2)

近年来,新疆借鉴吸收国际经验,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把大量暴恐活动消除在未发之前,反恐、去极端化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胜利,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去极端化路子,为国际社会打击极端主义作出了重要贡献。

坚持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各族群众抵御极端主义渗透的免疫能力。极端势力大肆渲染错误的历史文化观,煽动民族隔阂和仇恨,扭曲误导了一些群众的价值认同。要扶正祛邪、固本培元,就要在价值观这个根和魂上聚焦发力,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播撒阳光。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头脑,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牢抵御极端主义渗透的精神防线。

坚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使去极端化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新疆的去极端化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宗教事务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所制定的有关政策,采取的有关措施,都做到于法有据、有章可循。

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筑牢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人心防线。极端主义挑战的是人类文明的底线,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决不针对特定民族、特定宗教。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充分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切实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群众、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促进各族群众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严格区分宗教和宗教极端主义的界限,正确处理去极端化和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的关系,促进宗教和睦和谐。

坚持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和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针对极端势力肆意割裂中华文化和各少数民族文化的关系,以及干预世俗生活的行径,在去极端化过程中,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和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各族群众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发各族群众热爱新疆的美好情感,共同建设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大力提倡各民族相互尊重风俗习惯,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礼仪风俗等方面追求现代方式;大力传播现代文明理念,引导新疆各族群众解放思想,追求世俗化生活,使受到极端思想感染的群众摆脱恐怖主义威胁,摆脱所谓“神权族权”的禁锢,摆脱陈规陋习束缚,摆脱愚昧落后羁绊,在精神和情趣上向世俗化、现代化靠近。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最大限度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过程中,坚持实行法治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免费为学员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和多样化的技能培训,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学员进行人格侮辱和虐待,充分保障学员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许多结业学员用在教培中心所学知识和技能,找到了合适工作,获得了稳定收入,过上了幸福生活。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宣称,新疆教培中心是侵犯人权的“集中营”,这完全是污蔑造谣。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夯实去极端化工作的群众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事关群众福祉、社会和谐稳定。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过去长期处于信息沟通闭塞、对外交流不畅、产业结构单一、科学知识匮乏、教育基础薄弱、就业创业困难等状态,导致人们生产生活水平比较低。近年来,新疆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工作,连续多年将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改善民生,持续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为重点的一系列惠民工程,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难题得到解决。当前,新疆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安定祥和,人民安居乐业,思稳定盼发展成为社会主流,为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坚持积极借鉴国外经验,争取国际社会理解和支持。新疆在借鉴吸收国际社会去极端化经验基础上,积极响应联合国大会关于《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60/288)的决议,致力于“消除恐怖主义蔓延条件,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2018年12月底以来,一些国家驻华使节、联合国官员、有关国家常驻日内瓦主要外交官,以及一些国家政党、社会组织、媒体记者和宗教团体等40多批(团、组)、近千人到新疆参观访问。许多人表示,暴恐活动惨无人道、令人愤慨,新疆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做法,为国际社会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积累了宝贵经验,很有借鉴价值。

通过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新疆最大限度消除了滋生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土壤和条件,遏制了暴恐活动多发频发的势头,形成了社会持续稳定、大局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增强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了世界上越来越多有识之士的赞同。实践证明,中国特色去极端化路子符合新疆各族人民群众愿望,符合国际社会打击极端主义要求,符合当今时代和平发展潮流,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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