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方案
x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持续协同各族人民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努力在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成果,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思路,把机关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阵地,着力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抓实抓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推进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20xx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要点》《x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方案》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努力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县公安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所、队、室(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对接、任务分解、考评验收,业务培训等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四、创建标准
(一)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1.政治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工作实际从大局上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在开展工作时,充分考虑民族团结进步因素,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将创建工作纳入党委书记述职评议中,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每年专题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少于2次。
2.思想领导。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列为机关各级党组织重要政治任务,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列为党委、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党员干部民族理论和民族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3.组织领导。健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创建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机构健全,责任清晰,各成员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密切。有工作措施,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有职能部门抓创建工作,有具体负责人;创建工作有指导、有检查、有考核。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并熟悉了解民族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目标之中,制定具体考核措施,加强日常监督。
(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1.坚持学习教育,深化示范建设。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积极引导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健全全员化、常态化宣传。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文化长廊等,民族政策报刊、书籍定期更新。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通过“三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迹,推送应知应会知识条目,开展知识测试,以“线上+线下”方式检验宣传教育成果。
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培树工作。积极参加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注重发挥模范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依托,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在润物细无声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植于各族群众内心深处。
(三)全面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1.深化“多元一体”国情教育。在各族群众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挖掘各民族文化的精神和价值,实现个人、社会、民族、国家价值观的内在统一。坚持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程紧密结合,增强“五个认同”,带领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矢志不渝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共同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开创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