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保洁员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治理,集中解决影响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建宜居乡村,决定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各村保洁员队伍管理,提高保洁员的工作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搞好全镇各村环境卫生,现就保洁员管理制订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村聘用,服从镇与村里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在本村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挑选。
2.保洁员必须按村里划分的责任片,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保洁率要达100%,做到及时收集垃圾,把公用垃圾桶及村庄道路的垃圾送达垃圾池。保洁员要积极参加镇及村组织的各种环境卫生整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干部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
4.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5.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二、保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