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及有关党内法规,结合x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党务公开,是指x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3.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4.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党务公开的内容
第四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及时、真实、具体,凡是x党员和x员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除涉及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一般应当公开。主要包括:
1.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员活动日等情况;
4.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务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5.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帮扶贫困群众等情况;
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三章党务公开的范围、形式和程序
第五条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按照内外有别、先后有序、分层推进的要求,围绕决策依据与权限、决策程序与结果等重要环节,实现党务渐次、全面公开。根据内容的不同,党务公开的范围一般可分为三类:
1.党内公开,是指向单位的党员进行公开,根据内容的不同,公开范围又可分别在党组织班子成员、党代表、全体党员等党内不同范围进行公开;
2.群众公开,是指向单位的党员及群众进行公开;
3.社会公开,是指向所在单位内、外的所有党员、群众进行公开。
第六条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本着“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操作原则,明确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载体。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有:
1.通过各级党政和群团机构的组织活动或有关会议等组织形式,充分利用公文、简报、x网、广播电台、宣传橱窗、x刊等形式及时公布党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