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及有关党内法规,结合x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党务公开,是指x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3.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4.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党务公开的内容
第四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及时、真实、具体,凡是x党员和x员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除涉及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一般应当公开。主要包括:
1.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员活动日等情况;
4.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务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