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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管理制度1
机关公文收发管理制度3
学校文件收发、传阅管理制度4
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准确、安全地收发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各种文件、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工作程序
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收文,一律由秘书处签收,根据内容,分办件和阅件,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公文由秘书处登记编号,送办公室主任签批。办件按领导签批意见办理;阅件呈市政府领导传阅,如遇外出工作,可超顺序传阅。密码电报、传真电报等急件应及时分送,不得耽搁。
(二)秘书处应掌握文件流向,及时催办。对传阅件要及时清点是否有抽出滞留,如需抽阅,应作好登记手续并及时催收。
(三)领导对文件有书面或口头指示的,应送有关处室逐一登记处理并及时反馈。
(四)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请示件,由秘书处统一收文、登记、编号后,送有关处室具体办理。凡同时送市委、市政府的请示类公文,秘书处在进行登记编号后,先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领导和有关处室阅知,待市委办批办后再予以办理。
(五)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主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报告,由秘书处统一登记后,送有关处室具体办理。
二、发文工作程序
发文包括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两大类。其工作程序为:登记,编发文字号,送印,校对,分发,归档等。
(一)送印。秘书处收到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正式文件的发文文稿,应统一编号、登记。登记前,要认真检查原稿的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
(二)校对。印成待发的文件,由秘书处通知承办处室完成“第一读者”工作。经“第一读者”阅读无误签字认可后,秘书处进行盖章发文。
(三)分发。印制完成的文件,特急件应随到随办、随校、随发。其他文件一般要求当日发出,最迟应于第二天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