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全局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遵循原则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坚持守正创新、正本清源;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三、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