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因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呈年均10%以上的速度增长。有结果显示,部分城市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占所在城市事故总数的50%左右。
从各地交管部门查处的电动自行车违法数量来看,排前列的是未按车道行驶、违反信号灯、逆行、违规载人等,基本与事故成因相符。另外,在没有地方条例强制佩戴头盔的城市,头盔佩戴率较低,这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加剧事故后果的主要因素。之所以如此,一是骑行者自身的问题。一方面,有些骑行者存在自身局限性,如未学过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对某些通行规则、标志标线等道路语言不够熟悉,也不清楚让行规则;另一方面,有些骑行者主观上缺乏安全意识,比如违反信号灯、违规载人、超速等问题。二是道路规划和设计对非机动车不够友好。很多城市道路环境不利于骑行,道路规划和设计主要以机动车为主,比如快速路、主干路等道路中间缺乏非机动车过街设施。有的城市非机动车道不连续、宽度不够或者被机动车停车占用等,导致电动自行车不得不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基于以上分析,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治理工作。
加强主观引导。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绿色低碳的慢行交通工具,极大方便了广大群众的生活,不宜因存在一些不安全因素而盲目采取禁、限等措施,应直面问题,采用疏、治等对策。在车辆登记、违法处理等环节加强对骑行者的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对于不熟悉通行规则、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的人群,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形成人人都参与了解交通规则和安全意识的社会氛围。此项工作可参照杭州经验,通过赋“码”管理,向骑行者开展分类别、精准化的宣传教育。同时引导大家选择骑行合标的电动自行车,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实施道路优化。目前,“慢行优先”“绿色交通”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推进慢行道路规划与建设,以适应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攀升的状况,充分保障道路行驶安全。同时,注重道路交通精细化组织设计,明确和保障路段与交叉口的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权,并采用清晰的交通语言设计让骑行者看懂路权。在非机动车道较宽的干路或快速路的辅路上,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的相关研究,使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分道行驶,解决速度冲突问题。
强化立法与执法。良法善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新国标实施后,各地纷纷出台了本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或条例。比如浙江、江苏两省在2020年7月同时出台了本省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在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及相关管理活动等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之后,其他省市陆续跟进,出台了相关条例,但直至今日仍有部分省份没有出台相关地方条例,或者旧条例部分条款已不适宜新的发展情况,需要修订。比如关于佩戴头盔的规定是“鼓励”而非“应当”,导致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头盔佩戴率较低。研究表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正确佩戴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同时,新的办法或条例修订后,严格执行是关键。面对大量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应坚持分级执法原则,严重违法严查严处;一般违法首违警告;轻微违法教育纠正,不处罚。在执法方式上,建议借助科技的力量,试点推广非现场执法管理方式。运用视频、射频技术提高电动自行车身份识别的准确率和违法取证的有效性,支撑非现场执法,提升执法效率及管理能力。
重视行业监管。针对快递、外卖、共享电动自行车等新业态问题,应加强政企合作,构建主管部门、平台企业、行业协会等的共治格局。推动给予骑手更人性化、合理化的计酬规则,减少骑手因不合理规则限制而造成的各种道路违法行为。通过借助企业大数据平台监督、规范骑行者的不安全行为,实现新业态的良性健康发展。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与控制教研室主任 姜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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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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