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要靠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是基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关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是途径,健全完善科技法治是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法治通过调整生产关系对科技、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对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宣讲报告,与同志们共同探讨交流。
一、以高质量科技供给为基础依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认识创新是第一动力,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着力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高质量的科技供给需要更加完善的科技创新法律体系、更多聚焦重要领域的科技成果以及更加开放的科技合作。以创新成果带动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贡献力量。科技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联动工程,必须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协同推进。法治发挥引领和规范功能,激发科技创新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制度保障。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链条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法律制度建设,科学技术进步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科技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障。知识产权法确认智力成果权属,促进智力成果转化、流通,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使科技创新能够合法、有序地进入市场,充分实现经济价值。科技创新离不开科技法的引领。科技法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也离不开人才支撑。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依法完善了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改进科技评价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聚焦重要科技领域,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力争实现我国整体科技水平从跟跑向并行、领跑的战略性转变,在重要科技领域成为领跑者,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成为开拓者。重要科技领域关乎国家安全,关乎经济发展,关乎人民福祉,高质量科技供给向重点领域聚集,响应中央号召、符合市场规律、顺应人民期盼。通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统筹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法治引领国家实验室体系、科研机构、高校及科技领军企业等战略科技力量,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发挥战略支撑引领作用,占领和保持新兴前沿科技制高点。国家实验室体系为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提供稳定支持;科研机构聚焦公共科技和应急科技;高校作为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主阵地,着力实现更多“从0到1”创新突破;科技领军企业打通科技与产业壁垒,“从1到N”出发,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