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前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X市自建房数量显著增加,为市民提供了多样化的居住选择。然而,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建设标准不一、监管不到位等多种原因,部分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坚决防范和遏制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全面开展X市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全市范围内所有自建房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房。
分类施策,精准整治。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分类评估,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
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同时,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X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摸清X市自建房安全底数,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实现有效治理,确保隐患消除率达到XX%以上;完善自建房安全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范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X市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