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县十四次党代会关于打造全省生态环境标杆,创建全国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示范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工作安排,发挥并延伸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深化生态司法审判改革,为建设高颜值国际山水旅游度假城市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公正执法,筑牢生态司法保护法治屏障。优化审判组织架构,成立水事审判合议庭,专门审理涉水刑事案件及审查涉水行政案件;组建由x名生态环保专业人民陪审员和x名生态环境审判庭法官组成的生态公益诉讼合议庭,xx以来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xx件xx人;选取林业、生态环境、水利等领域的专家建立专家陪审咨询库,实现生态审判“四合一”归口机制,推动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专业化。加大生态刑事审判惩罚力度,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矿产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污染环境犯罪行为,xx年以来共受理生态刑事案件xx件xx人,审结xx件xx人,切实维护xx生物多样性安全与稳定。有效发挥生态民事审判定分止争、规范指引及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调解职能,公正审理涉土地、森林等涉生态资源民商事案件,xx年以来共受理涉生态民商事案件xx件,审结xx件。
(二)联动执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治。审慎发挥行政审判维权、监督功能,xx年以来,妥善审理生态行政案件x件,行政机关胜诉率xxx%,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职能;审查涉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非诉案件xxx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xxx件,有力配合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建立以法院为主导,检察院、林业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为一体的“x+n”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xx以来调解撤诉生态民事案件x件,化解涉生态纠纷xx起。严厉打击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xx年我县首例案件中,判处庄某黎等三人三年八个月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被告共同承担涉案危险废物应急转移清理费用和处置费用共xxxxxx.x元。
(三)为民执法,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推进生态修复机制完善,对符合生态修复条件的生态刑事案件,依法开展复绿补种工作;推动从原地到异地、从林地到矿区及水源的多层次修复模式;落实生态修复工程,复绿面积达xxxx亩。探索“生态司法+碳汇”修复性司法机制,与县农业银行设立“xx县绿色金融司法协同工作站”,通过盘活“绿色资产”形成碳汇发展与生态惠民良性互动;同邱家山国有林场实现党建共建与生态司法的深度融合;首次适用森林碳汇补偿机制审结一起盗伐林木案,推动惩罚犯罪、恢复植被、保护生态有机统一。依托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九龙江源头水环境(涉水事务)监测联络点、驻林长办法官工作室、生物多样性司法协同保护工作室“四平台”,开展河道联合巡查xx次,督促相关部门处理各类污染事件x起。通过巡回审判、设立法官工作室、强化司法建议等工作方式,延伸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