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脱贫劳动力为主要目的,从事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各类岗位。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化解农村脱贫人口返贫风险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关系脱贫人口的长远生存和发展,具有发挥就业兜底保障的特殊意义。在具体工作实践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境,亟需要加以完善和改进。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解析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面临困境解决对策及路径研究,仅供参考。
一、当前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基本特征
(一)人员特征
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从业对象的年龄主要集中在30-59周岁之间,其中50-55周岁年龄段最为集中。留守老人是目前乡村公益性岗位主力军,这些人的特点就是年龄偏大,文化层次低,大多数小学及初中文化,接受和掌握知识技能水平慢。就业对象普遍存在家庭成员有残疾或患有重病,属于防返贫监测户和家庭贫困户。留守老人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无技能特长,主要以农村留守居家替外出务工子女看护小孩、管护耕地为主,另外辅助从事就近、简单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来增加一点收入贴补家用。
(二)岗位特征
乡村公益性岗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岗位安置主要是环境卫生督导员、秸秆禁烧巡查员、护林员、保洁员、贫贫相助家政服务员、光伏清理员、乡村环境卫生清扫员、社会治安协管员、乡村道路简易维护员、村务协理员等岗位。岗位具有临时性、辅助性、季节性特点,属于弹性用工。岗位薪酬待遇低,以淮南为例,目前乡村公益岗位补贴标准为450元/月,平均每天工资15元,无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
二、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