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补充耕地工作,精心谋划,多管齐下,强力推进,补充耕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xx-xx年,全县共实施补充耕地项目xxx宗,面积xxxx亩,每年均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xx年,实施补充耕地xxxx亩,有效地缓解了我县用地报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紧张的局面。xx年,全县补充耕地任务总计xxxx亩,截止x月,已完成竣工验收xxxx亩。
(一)摸清底数,综合分解任务。积极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通过实地踏勘地块实际现状,按“连片整治”的原则,形成后备资源图斑。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新增耕地工作,对各乡镇、经开区耕地后备资源实际情况综合分析,根据全县所需建设用地指标,分解确定年度补充耕地范围和面积。
(二)厘清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政府职能部门主动对接政策要求,厘清补充耕地申报流程,制定《关于做好新增耕地项目实施验收管护工作的通知》,从项目申报前期的选址标准,实施中的工程质量要求,到实施完毕后的项目验收、后期维护管护等方面作了规范化要求,保障项目有序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新增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一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逐年增多,补充耕地项目连续实施多年,后备资源日趋匮乏,新增耕地的开发难度和成本不断增加,以前开发成本平均1.6万元/亩,现在是2-2.5万元/亩。二是xx年年初,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共同部署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明确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得立项土地开发项目,我县毗邻长江,由于长江大保护等生态优先战略的实施,很多自然的河流湖泊周边面积被划入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进一步“压缩”了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的空间。三是由于后备资源不足和生态红线、河湖水位线等因素制约,我县多将坑塘水面复垦为新增耕地,后山区乡镇为实施补充耕地,将大部分当家塘进行了复垦,给日后干旱期土地灌溉埋下隐患。
(二)新增耕地质量不高。一是经过这些年的土地开发,土壤肥沃、交通便利、施工条件较好的易于开发地块已经开发殆尽,仅剩一些零星后备资源往往位置偏僻、土质较差、施工条件不佳,导致新增耕地等级偏低。二是新垦耕地建后培肥不到位。新开垦的耕地质量原本就不如原有耕地的质量,再加上部分建成后培肥力度不够,群众在新增耕地上收益不佳,造成土地撂荒。三是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难度较大。虽然国家鼓励推广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用于新增耕地土壤提质改造,但土地开发项目一般分布在各个乡镇,距城市规划区较远,造成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的运输成本较高,而且目前还未有相关政策支持,实施表土剥离难度较大。
(三)项目后期管护困难。一是管护主体落实困难。虽然我县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增耕地项目实施验收管护工作的通知》,但是在具体验收后管护中仍然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验收入库后,项目资金结算完毕就开始进入无管护状态,多次因项目实施后未耕种问题,被土地例行督察发现并要求整改。二是农民耕作积极性不高。农产品经济收益不高,新增耕地的产量较原有耕地产量又更低,多数群众选择外出务工,连一些村落周边的基本农田都逐渐撂荒。
(四)指标入库周期更长。《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xx〕1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xx〕36号)、《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xx〕2483号)等三个文件对补充耕地核实认定提出更高要求:1.新增耕地图斑低于400平方米不予报备;2.垦造的园地、林地不得作为补充耕地用于占补平衡;3.补充耕地备案时需要完成耕地地类变更;4.补充耕地需分别完成立项阶段报备和验收阶段备案。我县部分项目因施工较晚,错过农时无法耕种,影响补充耕地任务落实。下半年竣工的水田项目因错过农时,无法种植水稻等应季作物,而日常变更及项目验收均要求种植作物,影响本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