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发挥公安机关在促进全县项目加快建设重要作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强力的法律支持、实施优质的保障服务,确保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担负起促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结合实际,特制定服务企业优化环境十条措施。
一是增强服务企业意识。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重心,站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高度,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到企业发展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前移警务进企业,努力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公安工作就主动服务到哪里。围绕我县重点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和任务分工,明确服务项目建设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责任民警,建立起层级清晰的责任体系,确保落到实处,服务到位。
二是建立警企联系帮扶制度。建立局领导、科所队长、社区民警与企业的三级定向联系制度,由社区民警每周、科所队长每月、局领导每季度定期走访辖区企业,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项目建设、周边治安情况等重要信息。建立走访联系基础台帐,详细记录、归类、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主动了解、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涉及公安职能而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落实专人负责,争取早日办结,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加快经营发展。要及时向企业预警通报侵犯企业的犯罪案件情况,通报安全事故,帮助企业完善各类防范、整改措施,增强企业的防侵害和安全生产能力。
三是全力维护企业稳定。要依托公安情报信息网络优势,延伸触角,深入企业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在改革发展、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各类涉稳情报信息,有力强化信息收集、研判,提高预警水平,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要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及时通报涉稳重点,指导工作方法,积极发挥企业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突出作用。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全力确保企业稳定。